此前,曾有文章分析认为,大量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后,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其一就是电压越限的问题,即低压配电线路上的电压高于配电变压器出口电压。
而治理这种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配置储能。当发生电压越限时,启动储能设备进行充电,可以促进光伏发电电量消纳。而当用电负荷增加时,又可以将储能电量放出,以支撑用电需求。
早在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2023年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了《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积极评估采用新型配电网、新型储能、负荷侧响应、虚拟电厂等措施打造智能配电网,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并选择了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
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9省20地发布分布式光伏配储政策,主要聚集在山东、江苏、浙江、河北等分布式光伏资源和市场发展较好的地区。
从政策发布的时间看,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2023年。从2021到2023年,分布式光伏配储政策数量呈现逐年上涨趋势。而今年以来,陆续又有多个省份文件明确提出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的相关要求,而且配储需求也更为具体。
如《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工作要点》中提出,实施分布式光伏配储工程(试点),扩大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
无独有偶,江西省能源局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储能等手段提高调峰能力。在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红色的区域,可通过配建储能(包括租用、异地配储等模式)、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电网承载力。
从分布式配储目的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促进本地区新型储能的发展,例如金华市金东区,在要求配建储能的同时,也为储能电站安排了需求响应补贴、项目建设补贴等政策,目标是使本地区新型储能电站达到一定规模。而山东、河南等更多地方则是希望通过加装储能来保证分布式光伏的接入和消纳。
从政策发布区域看,主要分布在山东、浙江、安徽和河南等光伏大省。分布式光伏虽然单个项目规模很小,但在一些省份,装机占比已经不可小视。数据显示,山东、河南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在光伏总装机中的占比已近80%,新能源消纳问题亟需解决。
从分布式光伏配储要求看,半数地区给出了配储的具体要求,配储比例在8%~30%,时长2~4小时。另外部分地区政策未明确规定配储比例和时长。
长远来看,分布式光伏配储是建立清洁、安全、稳定电力系统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我国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但建设储能无疑将增加光伏项目开发投资成本,配套的储能由谁来投资?储能以何种模式、在哪里建设?储能如何获得收益?商业模式不清晰,可能是当下配储雷声大雨点小的主要原因。提升分布式储能的经济性,或是推动分布式光伏储能发展的重要途径。
值得注意的,最近多地分布式光伏配储政策推广集中汇流等模式,实现台区和线路增容,也有部分地区的电力市场政策中开始明确,集中汇流后的光伏系统可配储、可控、可调和参与市场。
还有部分地区提出共享储能、云储能模式,建设集中式储能、并向分布式光伏用户提供租赁服务,或许是出路之一。
如山东德州《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积极推广“集中汇流"“智慧透明调控”成熟的实施路径和开发模式,积极探索“云储能”等创新模式。
江西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表示,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储能等手段提高调峰能力。在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红色的区域,可通过配建储能(包括租用、异地配储等模式)、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电网承载力。
《南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及,积极推广“集中汇流+租赁储能”光伏项目建设模式。
江苏扬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在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鼓励发展建设一批集中式储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