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消息: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根据国家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电力消纳意见。对于设置分布式光伏备案前置条件的地区,有关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即时整改,不得擅自增减分布式光伏备案审查条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如下: